综合管理委员会章程
时间:2015-12-13 04:39来源:未知 作者:csadmin 点击:次
化学学院综合管理委员会是院务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由院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物业办公室成员、行政办公室成员、学工办公室成员、院安全员、实验室主任、行政副院长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主任由行政副院长担任。 院综合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院安
化学学院综合管理委员会是院务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由院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物业办公室成员、行政办公室成员、学工办公室成员、院安全员、实验室主任、行政副院长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主任由行政副院长担任。
院综合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院安全、保卫、环保、卫生、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组织制定化学学院关于消防、保卫、卫生、环保、交通安全管理和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组建化学学院义务消防队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三、负责全院火灾报警系统、防盗监控报警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公用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四、制定化学学院消防应急预案,遇突发火灾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筹备和组织化学楼的消防演习。
五、制订化学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年度计划,组织院内安全、卫生工作年终总结、评比,迎接全校年终安全保卫工作全面检查评比和交通安全工作年终检查评比。
六、定期组织全院安全、卫生检查(每年4次),做好检查记录。
七、与院放射防护小组协同做好全院的辐射防护管理。
八、不定期召开综合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实验室主任会议,讨论安全和卫生工作。
九、开展防火、防盗、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辐射防护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化学学院
(2004年制定,2015年修订)
(责任编辑:cs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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