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寒假期间就业协议书办理说明

2018年寒假期间就业协议书办理说明

 

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领取:

1、登陆就业管理系统,提交“就业协议书申领”申请

http://scc.pku.edu.cn,右上角“登录”,选择统一认证登录。登陆后,按照系统内相关模块指示操作。

2、到学院值班老师处领取就业协议书,并做登记,将协议书编号告知邓安琪老师(手机号码:15201128517),在系统内进行审核。

 

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办理:

请严格按照如下顺序办理就业协议书签约

1、领取就业协议书后,本人将“毕业生基本情况”栏目中内容如实填写完整,在“毕业生意见”栏处签字。

2、将就业协议书送至单位,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栏目内容(所有空格都需要填写完整,尤其注意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三项内容,务必填写准确),并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章。

3、取回就业协议书,登陆就业管理系统,完成毕业去向填报(填报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填写的基本情况)。——请务必先完成网上填报,否则学校不予盖章。

4、到学院值班老师处,在“毕业生所在院系意见”一栏盖章。

5、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216办公室,填写“培养单位基本情况”,并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处盖章。

6、就业协议书第一联学校留存,第二联送至用人单位,第三联个人保存。

 

注:

如有单位要求学校先行盖章,请跟单位说明:北京大学统一要求同学先填写后,用人单位填写盖章,最后由学校盖章。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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