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23”评选工作的通知



【通知】关于开展“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23”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总结巩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聚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大力培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北大学子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学校决定启动“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23”评选工作。

一、评选机构

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23评选委员会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317:00

、参选对象

北京大学正式注册全日制学生,且在校就读满1年以上

四、参选要求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三)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敬业奉献、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创新创业、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表现突出

(四)参选人2023年度事迹突出

(五)参选人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专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发起有积极影响的活动,在校园引起良好反响;或者日常表现突出,事迹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

4.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积极参与各单位组织的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学生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发挥主要作用

5.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

6.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担任重要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六)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

2.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3.原则上已获得往届“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

五、参选方式

将候选人报名表(附件1)和一张高清生活照发送至ccmexgb@pku.edu.cn

报名表及材料均请以“2023年学生年度人物评选+院系+姓名”格式命名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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