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思想政治实践(下)”社会实践模块选课通知



建设北京大学思想政治实践课程,并将其作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践环节,是学校党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方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决策、重大创举。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落实学校党委建设北京大学思想政治实践课程、进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重要部署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团委就学校“思想政治实践(下)”社会实践模块选课工作开展如下安排

 

一、选课时间

本学期“思想政治实践(下)”社会实践模块选课时间为20223月7日(周一)00:00至4月4日(周一)24:00,截止后系统将不再开放选课。

选课系统:practice.pku.edu.cn

 

二、课程介绍

“社会实践”模块包括理论课程、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三部分。学生将在学期参与理论课程,共2次,4学时。实践活动将于暑假进行,选课学生须在院系任课教师指导下在确定的主题范围内参加不少于3天且为所在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课程。实践结束后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总结,并提交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团队实践总结报告。

 

三、课程安排

(一)2020级、2021级本科生课程安排

本学期开设的“思想政治实践(下)”社会实践模块为2020级和2021级本科生必选课程。学生在选择模块后按照课程规定完成必要的学习计划,经院系考核合格后,才可获得课程学分1学分。为避免与学生进入高年级后的学习、科研、实习安排产生冲突,2020级本科生应在本学期完成选课和考核要求。建议2021级本科生在本学期选课并于2022年暑期完成该模块的考核要求。该模块的考核将在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统一安排。(具体学习计划见附件《思政实践课程选课手册》)

(二)2019级本科生课程安排

尚未修完“思想政治实践(下)”社会实践模块的2019级本科生可在本学期进行最后一次补选。在选择模块后按照课程规定完成必要的学习计划,并经院系考核后,获得思政实践课程学分。(具体学习计划见附件《思政实践课程选课手册》)

 

四、联系方式

化院团委 侯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62753321

联系地址:化学学院A104-1办公室

 

选课系统具体操作流程与常见问题,下载附件《思政实践课程选课手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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