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2020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春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生”(春季)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和《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现启动2020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季)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季毕业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4)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实践公益、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2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年度奖励校级年度奖励指的是《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中的个人奖励项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

5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6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名额

院系推荐的名额按照2020季毕业生相应的应届生基数比例确定化学学院可推荐的“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初评人数研究生1可推荐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初评人数研究生1

、评选程序

1126-129:学生提交申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129中午12:00, 姓名+学号+申请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姓名+学号+申请北京大学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为主题,填写《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还须填写《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发送至houmengxu@pku.edu.cn,并登陆申请系统中进行申请(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申请单项奖励)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须分别申请

21210-1216在学生提交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经过公开答辩,由年级、院系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31217日:学院完成初评及公示,报送推荐名单。

 

五、注意事项

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学校将不授予其荣誉称号、已发证书的收回证书。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62757904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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