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课题组招聘特聘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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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应聘条件(年龄、学历、科研等方面的要求)

人数

联系方式

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马丁

特聘副研究员

1. 在团队负责人领导下开展“氨-氢”循环方面的研究;

2. 协助团队负责人指导博士后、博士生、本科生等;

3. 参与课题组项目申请、管理和实施;协助实验室管理及运行的工作。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具有化学、物理、材料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氨-氢”循环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

1

联系人:马丁

联系电话:86-10-62758603

电子邮箱:dma@pku.edu.cn

联系地址和邮编: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100871

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马丁

特聘副研究员

1. 在团队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多相催化废塑料解聚与转化或C1化学或原位反应机理等方面的研究;

2. 协助团队负责人指导博士后、博士生、本科生等;

3. 参与课题组项目申请、管理和实施;协助实验室管理及运行的工作。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具有化学、物理、材料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多相催化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

1

联系人:马丁

联系电话:86-10-62758603

电子邮箱:dma@pku.edu.cn

联系地址和邮编: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100871

 
 

为进一步加大以博士后为主的专职科研队伍建设力度,完善专职科研队伍结构,持续提升自主创新和团队攻关能力,根据《北京大学加强理工科专职研究人员队伍建设试点方案》(校发〔2019〕136号)等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专职研究岗位(包括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特聘研究员岗位)的遴选聘任工作。
 
一、 基本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原则上应是北京大学全职在站的博雅博士后或校外优秀人才,且已具有博士后经历或研究机构工作经历累计满两年(含)以上;校外优秀人才鼓励纳入博士后进行管理,如不符合我校博士后入站条件的,报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劳动合同制方式聘用。
2. 申请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并且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 首次申请一般推荐聘为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特别突出的,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推荐聘为特聘研究员岗位。
 
二、 招聘流程
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联系邮箱,并等待通知。
2. 各招聘团队自行组织遴选工作,并提交候选人材料至学院人事办公室,由学院办公会审议。
3. 申请特聘研究员岗位的候选人,须由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推荐。
 
三、 提交材料要求
1. 个人申请;
2. 个人履历(含发表列表);
3. 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聘任审批表(一式两份,点击下载);
4. 不少于3份推荐信(推荐特聘研究员岗位需提供);
    5. 上一家工作单位提供的思想鉴定意见(单位党委盖章)。

四、 人员管理
1. 受聘专职研究岗位的博士后,将按北京大学博士后相关政策进行管理,专职研究岗的聘期最长不超过国家允许的博士后在站时间上限。
2. 受聘专职研究岗位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将按北京大学劳动合同制职工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入职手续有关事项参照北京大学劳动合同制职工相关规定办理。
3. 专职研究岗位的首个聘期一般为3年,根据考核结果、工作需要以及经费资源可持续情况,可以续聘。
4. 获聘专职研究岗位的人员如需申请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代评,经依托院系同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5. 鼓励专职研究人员根据试点机构和科研团队需要,积极申请科研项目,承担重大科研任务。
 
五、 薪酬待遇
1. 专职研究岗位人员的用人成本由课题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 在站博士后或拟入站的校外优秀人才获聘专职研究岗位的,其薪酬待遇可按专职研究岗位相关标准执行,同时仍保留博士后身份并享有学校全职博士后的基本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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