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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北京大学化学学院专职研究岗位招聘启事(二)

 

为进一步加大以博士后为主的专职科研队伍建设力度,完善专职科研队伍结构,持续提升自主创新和团队攻关能力,根据《北京大学加强理工科专职研究人员队伍建设试点方案》(校发〔2019〕136号)等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专职研究岗位(包括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特聘研究员岗位)的遴选聘任工作。

 

一、 基本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并且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 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且取得优秀科研成果。

3. 首次申请一般推荐聘为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特别突出的,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推荐聘为特聘研究员岗位。

 

二、 招聘流程

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联系邮箱,并等待通知。

2. 各招聘团队自行组织遴选工作,并提交候选人材料至学院人事办公室,由学院办公会审议。

3. 申请特聘研究员岗位的候选人,须由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推荐。

 

三、 提交材料要求

1. 个人申请;

2. 个人履历(含发表列表);

3. 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聘任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4. 不少于3份推荐信(推荐特聘研究员岗位需提供);

5. 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单位党委盖章)。

 

四、 人员管理

1.受聘专职研究岗位的博士后,将按北京大学博士后相关政策进行管理,专职研究岗的聘期最长不超过国家允许的博士后在站时间上限。如不符合我校博士后入站条件的,报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劳动合同制方式聘用,将按北京大学劳动合同制职工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2. 专职研究岗位的首个聘期一般为3年,根据考核结果、工作需要以及经费资源可持续情况,可以续聘。

 

五、 薪酬待遇

1. 通过博士后渠道入职的专职研究岗位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由院系或课题组承担,院系可根据受聘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在专职研究岗位年薪框架内自行确定其年薪档次,同时享有学校全职博士后的基本福利待遇。

2. 通过劳动合同制渠道入职的专职研究岗位人员的用人成本由院系或课题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院系可根据受聘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结合匹配的经费支持和劳动合同制相关规定,自行确定年薪档次。

 

六、 招聘岗位

 
 

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吴凯

特聘副研究员/

特聘研究员

从事表面与材料科学研究

1具有化学、物理、材料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表面物理化学、材料科学研究经历者优先。

1

联系人:吴凯

联系电话:62751714

电子邮箱:kaiwu @pku.edu.cn

联系地址和邮编: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2号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100871

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院

徐梽川

特聘研究员

1.    配合团队负责人开展磁性材料和自旋电化学催化等方面的研究;

2.    协助团队负责人指导博士后、博士生、本科生等;

3.    参与或主持课题组科研项目和课题申请,参与项目管理和实施;协助课题组管理及运行的工作

1.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 品质、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具有化学、物理、材料及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协作精神;

4.    有至少4年以上博士后研究经历,以主要作者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过重要研究成果至少三篇。

5.    有磁学背景优先。

1

联系人:徐梽川

联系电话:62751714

电子邮箱:ghy@pku.edu.cn

联系地址和邮编: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2号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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