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北京大学化学学院院设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展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资格:
申请者应为化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并符合各助学金资助对象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经济困难学生;②未获得奖学金和“三助”津贴补助等其他资助的困难学生。
2.助学金项目、名额及资助对象:
助学金名称 | 金额 | 人数 | 资助对象 |
官宜文助学金 | 5,000.00 | 12 | 家庭困难研究生 |
1990级校友助学金 | 3,500.00 | 3 | 本科生、特别是低年级本科生 |
8203助学金 | 3,000.00 | 4 | 本科生、特别是低年级本科生 |
刘莱莉助学金 | 5,000.00 | 1 | 本科大一学生 |
3.申请流程:
申请者填写《北京大学化学学院2017-2018学年度院设助学金申请表》(见相关附件),本人、导师(或班主任)签字后,于4月6日(周五)17:00前将纸版交至化学学院学工办A104-1,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hko001@pku.edu.cn,文件命
为“姓名-学号-北京大学化学学院2017-2018学年度院设助学金申请表”,邮件主题“院设助学金申请”。
4.助学金发放:
经评审、名单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助学金一次性拨付至获助学生农行金穗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