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 北京大学奖学金的通知

 

一.评选条件

1. 在北京大学就读的2020级、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2. 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同学关系良好;

3.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上进,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4. 在2021-2022学年度申报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并通过审核的学生。

 

二.名额及金额

2020级评选50人,获奖1年,每人每年获奖学金人民币7000元;

2021级评选50人,连续获奖2年,每人每年获奖学金人民币7000元;

申请学生年级以申请时为准。

 

三.申请流程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准备如下材料:

1.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奖学金道义契约(附件2);

3.本人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可在门户-学工部业务-申报经济情况-选择21-22年度-修改-打印);

4.本人成绩单原件(加盖学院教务或学校教务部公章,专业排名及绩点写于成绩单右上角)。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一份,请申请人在9月30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到化学学院A104-1王祥雨老师处,将《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北京大学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ccmexgb@pku.edu.cn标题及附件命名:院系-姓名-新鸿基奖学金申请表)。

 

四.注意事项

1. 该奖学金为多年制奖学金,评审完成后,将连续多年获奖。

2.奖学金选拔委员会每年对获奖同学进行资格复核,若获奖人成绩明显下滑或有不合格科目的情况,奖学金可能被暂停或缓发一学年,下学年如有进步,可以考虑补发或继续给予资助,但如学生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科目或成绩有多科低分,资格将会被取消。

3. 获奖学生有义务参加由捐赠方和校方共同举办的奖学金交流会。

4.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期间不可兼得其他由资助中心评选的申请制奖学金。

5. 若发现有下列情况,奖学金选拔委员会有权终止有关同学的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

(3)瞒报家庭状况或收入、弄虚作假。

(4)将所得奖学金用于挥霍、浪费。

(5)家庭经济明显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

(6)休学、转学或丧失学藉。

(7)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终止奖学金的其他合理理由。

 

 

联系电话:62757904

邮箱:ccmexgb@pku.edu.cn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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