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1-2022学年学生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校发〔2018〕234号)、《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学工发〔2018〕25号)及学校工作安排,化学学院启动2021-2022学年学生奖励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范围

1.在校正式注册、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全日制(大陆学生须已转档)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一年级学生不参评,但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3.不参加素质综合测评的学生没有奖励参评资格。根据《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三条凡在本院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学生、休学或出国半年以上的学生除外)、上一学年在本院的转院(系)转专业学生,均应在本办法的指导下,进行测评。

 

奖励项目

北京大学学生个人年度奖励包括三好学生及三好学生标兵学术创新奖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品德奖学习优秀奖优秀科研奖社会工作奖实践公益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

北京大学学生集体年度奖励包括示范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示范学生宿舍

 

日程安排

1.829日(周103日(周),各年级组织学生在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评选出获奖学生,并将得奖学生信息反馈至学工办

2.9月12日(周学生奖励申请系统开放,学生登录校内门户进行个人年度奖励的申请(申请路径:办事大厅-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年度奖励)。

3.912日(周一919日(周申请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的学生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地点:新太阳104B。

4.102日(周)前,有意申请学术创新奖的同学填写《2021-2022学年学术创新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9)发送至pkujiyu@163.com,学院工作小组将会组织相关领域专任教师进行学术评审,评审结果将与其他奖励一并公示。学术类创新奖与其他个人奖励项目可以兼得

5.104日(周106日(周学院奖励初评结果在A104大厅进行公示,接受学生申诉,并负责处理申诉。

6.10月9日(周日)前学院将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学工部。

 

注意事项

1.具体评选流程、方式各年级根据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组织安排

2.优秀品德奖奖励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产生了一定影响的优秀事迹的学生,申请该奖项同学需提供相应的事迹材料。

 

对以上评选工作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学工办进行问询。

 

联系人:季宇

联系方式: 62753321/pkujiyu@163.com

学生工作办公室地点:化学学院A104-1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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