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化学学院2019-2020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通知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北京大学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旨在于通过树立目标、明确导向,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每学年奖励评比、奖学金评审的主要依据原则上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励、奖学金评选

 

测评对象

凡在本院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应进行测评。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进行素质综合测评。

 

测评方法

1提交学年总结

同学本人需在各班级/年级测评评分完成前登录校内门户,在菜单中选择:办事大厅->学工部业务在“奖励奖学金模块点击“素质测评,点击“新增申请”,填写本学年度个人总结 填写好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具体操作参见“综合素质测评操作指南(学生版)”

 

2测评评分

9月18(周五)17:00前由各年级统一进行学业学术测评及实践能力测评;各年级、各班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组织进行基本素质评分;并将最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3、成绩录入

9月25(周五)17:00前各年级素质综合测评负责人汇总素质测评评分结果,并将测评结果录入学工系统。

 

具体细则

化学学院以《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北京大学化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指导进行素质综合测评,各年级/根据本年级/班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本年度素质综合测评考虑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表现,以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安排,主动履行公民义务,表现出较强的公民责任意识为导向。

本年度素质综合测评体系纳入劳动素养,以增强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培养劳动习惯为导向。

 

、说明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每学年奖励评比、奖学金评审的主要依据和重要参考。同学们务必重视,按时完成

 

附件1:综合素质测评操作指南(学生版2020

附件2:北京大学化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联系人侯梦旭

联系方式62757904houmengxu@pku.edu.cn

 

 

北京大学化学学院学工办

2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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