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2020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



位2020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和《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现启动2020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

3.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安排,主动履行公民义务,表现出较强的公民责任意识,无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5.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

6.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7.“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名额

1、化学学院可推荐的“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初评人数本科生约为20,研究生约为20人(其中硕士毕业生1人、博士毕业生19人);

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初评人选须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初评人选中推荐。化学学院可推荐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初评人数本科生约为6人,研究生约为7人(均为博士毕业生);

3由于学籍异动尚未截止,准确初评名额以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预毕业人数乘以对应的比例为准,按照评选排序,依次递补

四、评选程序

1422日(周三)-426日(周)期间:学生提交申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426日(周)晚24:00, “姓名+学号+申请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或“姓名+学号+申请北京大学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为主题,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和《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还须填写《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excel和word版)送至老师(邮箱:houmengxu@pku.edu.cn),并登陆申请系统中进行申请(校内门户->业务办理->学工部->申请个人单项奖励);

2427日(周-430日(周)期间:毕业年级组织召开班会或年级大会,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51日(周-511日(周):在年级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并向学工办提交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的同学,学工办组织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最终初选名单形成;

4512日(周-515日(周五):公示并上报审核。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申请和市级优秀毕业生的申请均以成功收到学生申请材料的邮件为准,学生向负责人邮箱提交材料以后,负责人均会予以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务必在427中午12:00之前及时联系学工办老师予以确认。

2.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62757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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