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开放基金申请书]    

根据高分子化学与物实验室有关管理条例,为了广泛开展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的合作研究,本实验室开放基金将资助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有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课题。
   开放基金将择优支持下列研究领域的课题申请:
  高分子可控合成和高分子材料的可控制备;
  高分子凝聚态物理;
  光电功能高分子材料及相关器件;
  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相关问题;
  其它具有重要新生长点的新思想和新方法。
   实验室拟设立3~5项科学基金课题,将主要支持本实验室以外的申请者。支持强度为1~2万元,其中包括材料费、仪器设备使用费、加工费、测试和协作费、差旅费等。课题一般将采取与本实验室合作研究的方式进行,需要有在本室的研究伙伴。
   科学基金课题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拥有独立课题组,须与本实验室学术小组组长联合申请。
    2) 如果申请人曾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资助,要求说明曾进行的课题完成情况,可提供相应的科学论文。
    3) 科学基金课题完成后,须进行结题总结,其中包括本课题资助下完成的学术论文。
    4) 本课题经费原则上限于在北京大学校内使用,在课题启动18个月后尚有剩余经费,实验室将收回。
   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度的9月15日。申请表可从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页(链接见上)下载。按要求将填写的课题申请表的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寄到我室。本实验室收到申请书后,将通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经室务会审核通过。

   申请材料寄至: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2号(100871)
   北京大学化学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牛佳莉 收
   电子信箱: jialiniu@pku.edu.cn
   网址:http://www.chem.pku.edu.cn/page/polyli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