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北京大学化学学院 2018—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18-2019学年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校长奖学金奖励时限为一年,即本次获奖者的奖励时间为20189月至20198月。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国家招生计划内攻读北京大学学术型学位且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得申请

3、本次评选包括2017201620152014级五年制研究生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4/2015/2016级所有满足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系所提出申请,各系所对本专业申请同学进行初评排序。若有已获得校长奖的同学再次申请,则上次获奖所用成果清零,本次申请须用新成果参与评选。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15日下午17点。

22017级研究生名额单列。学院根据研究生一年级课程成绩,择优奖励。获奖条件为所有课程成绩均不低于80分,且总成绩加权排名靠前。

32017级学生除通过成绩择优入选外,特别优秀者亦可选择向所在系所提交申请,参与2014—2016级统一评选。向系所提交申请前,请向杨爽老师(B60162754079)确认。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15日下午17点。

4、各系所向学院提交本专业校长奖学金推荐名单(需进行推荐排序)。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21日下午17点。

5、化学学院对申请同学组织答辩和展示,通过评审投票,形成化学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初评名单。答辩时间待定。

6、化学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意见和接受学生申诉。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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