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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资格累积性综合考试(Cumulative Examinations, “Cumes”)是从高分子系原有的“博士生资格综合考试”(笔试部分)发展而来的,也是目前国际上博士生培养的关键步骤和一个被广泛采用的方法。我系的Cumes方案是近年来系内各位老师在研究生培养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摸索的经验总结。
目标:
加强规范化科研训练,培养学生自我学习和掌握知识的综合能力,包括对高分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在具体科研中的实际应用。综合检验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对文献检索、阅读,尤其是对外文文献的检索和阅读能力。为导师提供一种判断博士候选生是否具备继续进行科研的能力的衡量尺度。通过考试,应使博士候选生具备基本的独立科研能力,为即将开展的实验工作做好准备。
实施办法(试行):
1.时间:从2005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进行累积性综合考试。每个学生自入学后的第二学期起,每学期可参加三次考试,每月举行一次考试,每次时间一小时,暑期除外。每学年共进行六次考试,初定为每年的2,3,4,9,10,11月的第四周星期五,晚上7:00—8:00。
2.命题:综合考试的命题由高分子系的教师轮流负责。内容将以现代高分子学科的前沿科学研究为主,兼顾基本知识的考核,涵盖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学,有机化学及其他相关学科内容。每次考试的主题(Topics)或相关文献在考试前一周公布于化学楼南区五层和六层的高分子系公示栏中。但是,允许有大约四分之一考题的主题不公布,目的是为了测试学生对于化学学科相关知识的综合理解以及应变能力。
3.评分:考题的参考答案和考试结果在考试后两周内公布,其中成绩为匿名公布,试卷可供学生本人查阅。每次考试按0-1-2-3-4-5评分,5分为最高,原则上考试得分分布为每档不多于20%,不少于10%。为满足要求,个人可选择参加三学期共9次考试中的6次,并累计得分15分。在此前提下,理论上最少须考的次数为3次,可于一年级结束前完成,但不排除考到二年级结束的可能性。提前累计得分15分者自动免除后面的考试要求。
4.完成:鼓励同学们尽早参加自己所能参加的考试,早日积累到15分。累计15分者可安排综合考试口试(seminar)部分的考试。已尝试过六次考试却未能累积15分者,必须向系研究生培养委员会(Graduate Advisory Committee)答辩申请补考机会,如被允许,可在剩余的考试机会中补足。如仍不能满足要求者,不予办理转博手续。
补充说明: 2004年入学研究生初定于2005年12月中进行第一次考试,连同2006年春季学期的三次考试机会,选择三次,累积得7分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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