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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 页 | 中心简介 | 管理制度 | 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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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制度
一、本室复印机、传真机和计算机等主要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 并按化学学院规定标准收取复印费和传真费。 二、本室复印机、传真机和计算机等由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若出现非正常损坏,应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三、 加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设备的日常保养,按设备的使用说明定期维护,并对每次维修和保养做详细记录。 四、 复印机和传真机一旦出现故障应及时与厂家或修理公司联系,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修复,确保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五、 凡注有不准翻印及秘密标识的,一般不得复印,确有需要时,需向院领导请示。 六、 操作人员应做到热情服务,保证质量,主动为老师和学生着想。 七、 不得使用传真机接打电话,保证传真线路畅通。 八、 收到传真后应及时登记并通知收件人,避免延误工作。 九、 复印机和传真机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机器性能及操作技术, 及时、准确地完成操作任务。 十、 加强成本核算,注意了解设备配件和日常耗材的市场价格, 对每次购进的耗材和设备进行详细记录。 十一、每年对复印机和传真机服务的收支情况进行统计结算,并向院领导汇报。 十二、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每天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复印产生的废纸。 十三、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尽量减少易燃耗材的储备,并远离带电设备。 十四、注意安全意识;每天下班前注意检查电闸、照明和门窗是否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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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信息中心 2005.6 |